“中国侨联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是中国侨联委员陈励君女士、庄绍绥先生分别于2008年各捐资设立的。旨在:支持侨联按章程开展工作,进一步推进侨联事业的发展,促进侨联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项基金适用的范围:贴补侨联办公经费和活动经费上的不足。
“中国侨联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日常业务由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管理。具体的工作程序及管理办法按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管理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