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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历史概况 ]

    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其前身为中国华侨文化福利基金会。由中国侨联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发起成立的。1985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侨办复文同意成立,1986年经报国家体改委备案认可后开始筹备工作,1988年6月25日经中国人民银行(1988)295号文批复同意成立,1992年8月3日经民政部正式颁发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系全国性基金会,独立基金会法人,主管部门为中国侨联。理事长、法定代表人为李湜。

    1996年2月成立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当时中国侨联副主席何添发,副理事长朱添华(当时中国侨联副主席),秘书长张晓光。1997年8月,秘书长变更为原中国侨联经济工作部副部长竺新原,其同时任副理事长。在第二届理事会领导下,基金会开始进行清理整顿,重新清理资产,改正借贷行为。至1997年底,使基金会资产总额达到421万元,达到全国性基金会的有关规定。1998年10月5日,民政部正式批复同意更名为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在1999年底至2000年初,按国家对社团、基金会清理整顿复查要求,再次对基金会进行整顿。按民政部范本修改了章程,建立完善有关制度,进行重新登记,办理法人代表变更等手续,获取新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证字第4145号)和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为50001129-1,机构类型为社团法人。业务范围由"接受捐赠,专项资助"扩展为"募集资金,专项资助,国际合作",大大增加了我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1999年12月27日,第三届理事会成立。理事长变更为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当时中国侨联副主席郭麟恭。何添发,朱添华,竺新原为副理事长,竺新原兼秘书长。2003年9月,本届理事会成员增加至40位。2005年8月3日,基金会完成法人登记换证工作,登记证号为基证字第0060号。

    2006年3月13日,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成立,理事长、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中国侨联副主席林明江,何添发、郭麟恭、邱维廉、陈守仁、竺新原为副理事长,竺新原兼秘书长。2007年9月11日,召开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陈守仁先生改任名誉理事长,增补陈亨利先生为副理事长。

在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名誉理事长林兆枢向理事长林明江颁发理事长证书。

                      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二次会议中理事合影

                      中国侨联公益事业研讨会和基金会第四届二次会议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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